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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: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具体实事

稿件来源: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5-07-16 06:17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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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,把群众“忧心的事”当作“牵挂的事”,围绕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,会同财政厅扎实落实牵头任务,积极完成配合任务,协同推进、一体落实。

  针对“集中整治村党组织书记、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”这一牵头任务,推动财政厅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、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,制定印发实施方案,聚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足额保障和收支科目使用、保障标准、财务核算和及时发放等重点开展整治。

  成立工作专班,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。鼓励市县(区)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措施,并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由自治区负总体责任、市级负监管责任、县(区)负主体责任,各负其责、联动发力,形成“层层有人抓、事事有人管、件件盯着干”的工作格局。

  全区树立“一盘棋”思想,自治区层面构建“纪委监委、财政厅、驻宁监管局、农业农村厅等项目主管单位、驻厅纪检组”联查联调机制。6月中下旬,会同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检查,从每个地级市中随机抽取1—2个县,采取四不两直接的方式进村入户。对发现的各类问题,要求县区立查立改,持续跟踪监控,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。

  通过开展分片区座谈交流、信息互报、电话反馈等高效务实管用的办法,及时共享信息资源。对于通过自查排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,市县(区)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财政等主管部门,单一性问题上级指导下级业务部门立即整改;跨领域性较为复杂问题自治区部门间实行周会商、指导限期整改;对于涉及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,第一时间报告同级党委按职责职能移交处置,并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;对于市县(区)形成的好做法,建议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制度,形成长效机制。强化社会监督机制,倡导群众参与。通过阶段性依法依规公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、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等方式,畅通群众参与解决问题和反映问题渠道,开门欢迎群众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全过程,发挥集体智慧,共同加快解决村党组织书记、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。 (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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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: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具体实事

2025-07-16

  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,把群众“忧心的事”当作“牵挂的事”,围绕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,会同财政厅扎实落实牵头任务,积极完成配合任务,协同推进、一体落实。

  针对“集中整治村党组织书记、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”这一牵头任务,推动财政厅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、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,制定印发实施方案,聚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足额保障和收支科目使用、保障标准、财务核算和及时发放等重点开展整治。

  成立工作专班,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。鼓励市县(区)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措施,并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由自治区负总体责任、市级负监管责任、县(区)负主体责任,各负其责、联动发力,形成“层层有人抓、事事有人管、件件盯着干”的工作格局。

  全区树立“一盘棋”思想,自治区层面构建“纪委监委、财政厅、驻宁监管局、农业农村厅等项目主管单位、驻厅纪检组”联查联调机制。6月中下旬,会同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检查,从每个地级市中随机抽取1—2个县,采取四不两直接的方式进村入户。对发现的各类问题,要求县区立查立改,持续跟踪监控,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。

  通过开展分片区座谈交流、信息互报、电话反馈等高效务实管用的办法,及时共享信息资源。对于通过自查排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,市县(区)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财政等主管部门,单一性问题上级指导下级业务部门立即整改;跨领域性较为复杂问题自治区部门间实行周会商、指导限期整改;对于涉及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,第一时间报告同级党委按职责职能移交处置,并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;对于市县(区)形成的好做法,建议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制度,形成长效机制。强化社会监督机制,倡导群众参与。通过阶段性依法依规公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、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等方式,畅通群众参与解决问题和反映问题渠道,开门欢迎群众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全过程,发挥集体智慧,共同加快解决村党组织书记、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。 (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)